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习宣传〈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吉教法字〔2016〕1号)要求,现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予以转发,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转变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院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
各单位、各部门将学习宣传情况、推进依法治教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
附件: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
党委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