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省高教科研课题规范化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效益,根据《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现启动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清查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2020年(含2020年)及以前课题,截止到2024年11月(即省高教科研课题下半年结项),课题组要提交全部结项材料。结合本次学校结题总体情况,由科研处统一填报《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9-2023年高教科研课题立项、结项情况汇总表》。如有涉及撤项的项目组,于2024年11月14日前配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办公邮箱:3410344052@qq.com。被撤项者一年内不能申报高教学会课题。
2024年11月7日
(供稿:科研处撰稿:孟静审核:李善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