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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院2015年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学院2015年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部门依据《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认定办法》,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为了配合学院教师教学及教科研工作考核,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截止到当年11月底,当年 12月份的成果划归到下一年。2015年学院教科研结项成果视为11月底前完成。

1、已通过结项验收的201511月底前的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包括横向课题)。

2201511月底前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论文必须在知网上可检。

3201511月底前公开出版的著作或教材。

4201511月底前通过评审验收的课程建设成果。

5201511月底前专业建设成果。

6201511月底前政府届次奖。

7201511月底前各级优秀教学团队。

8201511月底前各级教学名师。

9201511月底前学生技能比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10201511月底前教师各种业务竞赛、技能竞赛成果。

(教科研工作量认定办法规定:对教师各种业务竞赛、技能竞赛成果的认定以取得成果的项目数为单位,而不以参与项目的人数为单位。认定范围限制在学院推荐或同意的参赛项目内,参加竞赛的教师必须由学院指派,以个人名义参赛取得的成果不在认定之列。

11201511月底前教师获得政府及各级学会教科研荣誉的工作量。(该项荣誉范围以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定办法的规定为准。)

12201511月底前获得科技进步奖工作量

13201511月底前取得的《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认定办法》中列举的其他教科研成果,没有列举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材料要求

1、《2015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同时交电子版。

 申报人以个人为单位填写。

 多人合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同时填全合作项目成员。

 《汇总表》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来命名。A4纸,左上角一钉装订,请按要求进行填写。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2015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表》,纸质稿1份。

 按类别分项申报,每项成果填写一份申报表,与该项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A4纸,左侧两钉装订)。

 请以申报的成果为单位填写此表,一项成果填写一份。

3、成果复印件和原件要求

著作(教材)需要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论文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申报人目录处请以“P”做标记)、论文正文复印件、知网检索页、期刊检索页;其他各项需要提供证书或奖励文件复印件。

每项申报材料需要成果复印件1份,申报时要求同时出示成果材料原件,著作(教材)要求交原件一本,其他成果的原件核对后当场返回。

4、论文、著作网络查询信息证明

在《2015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查询网站名称及地址。

()申报人提交的学术论文(著作),通过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http://www.wanfangdata.com.cn)和“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http://www.cnki.net)等主流数据库网站,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审验。编写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和论文期刊通过互联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址:http://www.gapp.gov.cn点击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新闻出版产品查询→CIP数据核字号验证→分别打印:打印格式、书目详细)

()经检索、审验属实的学术论文(著作),由申报人打印检索页(A4纸),与学术论文(著作)原件或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注:打印检索页应以自动加注的页头、页脚显示打印网址及出处

5、指导教师申报时同时出具学生作品、指导教师证明原件

6、注意事项

用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20151224日至30日。

由于本次成果申报工作要与教师考核工作相衔接,时间安排紧凑,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时申报。

四、申报地点

办公楼2201室科研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7137(院内办公电话) 15981188225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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