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学院干部值班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二、组织部负责安排法定假日和平时夜间干部值班,人员范围为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人事处负责安排公休日白天(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干部值班,人员范围为全院教师、教辅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公休日(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值班人员安排的基本原则:
1、公休日(周六、周日)值班主要由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承担。
2、寒暑假值班主要由教师承担。遇有教师人数不足时(指一人一个假期承担值班任务一次,夜间为一夜,白天为半天)由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按顺序补充。
四、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人员可由本人与同事协商串动。本人因特殊情况某一阶段不能参加值班的,须经组织部或人事处同意。值班时要遵守学院干部值班、值宿工作要求。
附件:
五月份值班表.doc
组织部、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