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调教学计划及申报开设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的通知
一、为了保证顺利落实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请各系部根据教学及市场需求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微调的,请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填写“实施性教学计划变动申请、审批表”(此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经审批后微调。
二、为了做好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的选课工作,现将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填写“任选课开设申请表”(此
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报系部主任批准。
2、申报开设新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填写“新课开设申请表”
(此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报系部主任批准。
3、以系部为单位填报“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此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于11月12日前报教务处。
4、如需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须说明授课班级限额人数。无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限选人数以教室容纳人数为标准。
5、每人最多限报两门课程。
望各系部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微调及申报开设公选课的组织工作。
教务处
200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