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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学院二级安全稳定工作、安全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2010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精神,学院要求凡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和安全防火责任书责任人所在的相关部门,在一季度前完成二级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和二级安全防火工作预案的制定工作。

在制定预案时可参照学院《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校园网2010年3月6日发布)及学院《学生安全教育手册》(教务处教材)中有关规定的有关章节制定,确保二级预案与学院相关规定的协调性;二级预案应包含如下基本内容:

一、基本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人名单

四、具体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同时,各制定预案的部门,要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记录簿和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簿,并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做好记录。学院安全防火委员会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望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按时完成预案的制定工作。

预案材料报学院安全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备案。上报时间2010年3月末。

2010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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