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开设2010-2011学年
第一学期公选课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的选课工作,现将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填写“任选课开设申请表”(此
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报系部主任批准。
2、申报开设新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填写“新课开设申请表”
(此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报系部主任批准。
3、以系部为单位填报“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此表可从
务处网页上下载),于6月4日报教务处。
4、如需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须说明授课班级限额人数
无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限选人数以教室容纳人数为标准。
5、每人最多限报两门课程。
望各系部认真做好申报开设公选课的组织工作。
教务处
20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