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院2009年教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正式启动,请各部门依据《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吉铁职院发[2010]43号),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已经通过结项验收并确定为2009年成果的各级各类课题(包括横向课题)。
2、2009年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论文必须在CNKI“中国期刊网阵”上可检。
3、2009年公开出版的著作或教材。
4、2009年通过评审验收的课程建设成果。
5、2009年专业建设成果。
6、2009年政府届次奖。
7、2009年各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名师。
8、2009年学生技能比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9、2009年取得的《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中列举的其他教科研成果。
二、材料要求
1、《2009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稿2份,同时交电子版。
申报人以个人为单位填写。
多人合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报。
《汇总表》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来命名。A4纸,不装订,务请填写申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2009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纸质稿1份。
按类别分项申报,每项成果填写一份申报表,与该项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A4纸,左侧两钉装订)。
请以申报的成果为单位填写此表,一项成果填写一份。
3、成果复印件和原件要求
著作(教材)需要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论文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各项需要提供证书或奖励文件复印件。
每项申报材料需要成果复印件1份,申报时要求同时出示成果材料原件(原件核对后当场返回,复印件放在《2009年学院教科研成果申报表》后装订提交)。
三、申报时间
9月6日至15日。
四、申报地点
东校区西院第三教学楼104室科研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7139 653426(手机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