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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微调教学计划及申报开设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的通知

关于微调教学计划及申报开设10-11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的通知

一、为了保证顺利落实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请各系部根据教学及市场需求实际,认为有必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微调的,请从即日起至11月6日止,填写“实施性教学计划变动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后微调。

二、为了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的选课工作,现将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填写“任选课开设申请表”,系

部主任批准。

2、申报开设新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填写“新课开设申请表”,

报系部主任批准。

3、以系部为单位填报“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于11月13

日前报教务处。

4、如需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须说明授课班级限额人数。

无实验设备条件限制的课程,限选人数以教室容纳人数为标准。

5、每人最多限报两门课程。

望各系部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微调及申报开设公选课的组织工作。

以上所需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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