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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热烈祝贺我院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12月28日,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了吉教联字[2010]64号《关于公布增补吉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名单的通知》。确定我院为吉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今年4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补选吉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工作的通知》。在学院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系部积极投入到申报吉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各项准备工作之中。10月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组依据《吉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遴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我院进行了认真的实地考察和论证,11月3日,张院长率领我院示范校答辩团队,赴长春参加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答辩。专家组在听取院长现场答辩后,投票表决,推荐我院为本次吉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候选单位。并经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后,最终确定我院为入选学校。从2011年开始,建设期为3年。

我院能成功入选省示范校建设立项单位,离不开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积极努力。未来三年,我院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各项工作,以校企合作为平台,扎实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着力抓好办学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使我院真正成为我省高职院校发展、改革、管理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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