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现有铁路职工住宅4户的居住权,学院欲将4户房屋的居住权向学院职工有偿转让。有欲取得房屋居住权的职工,请按《公有住房转让办法》进行操作。
请各部门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防止遗漏。
公有住房有偿转让领导组
2011年5月25公有住宅转让办法.doc日竞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