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已下发,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1、落实理论课、实践实训课任课教师,毕业论文(实习)/设计、生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
2、尽量减少跨校区上课。
3、教学任务安排由各系部主任审批签字后于11月11日前报教务处。
4、模块教学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等要确定具体开课周次。
5、请各系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于11月11日前完成在教务网上填写2011-2012-2教学进程表的工作。
6、具体教学任务见附件“2011-2012-2教学安排表”。
教务处
201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