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根据专业教学培养方案,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已下发,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1、落实理论课、实践实训课任课教师,毕业论文(实习、设计)、生产岗位实习指导教师。
2、尽量减少跨校区上课。
3、教学任务安排由各系部主任审批签字后于5月25日之前报教务处。
4、模块教学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等要确定具体开课周次。
5、2010级在校学生如需安排上课请根据教学任务书提报书面报告,并说明开设课程门数、周数、学时数、学分等情况。
6、请各系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于6月8日前完成在教务网上填写2012-2013-1教学进程表的工作。
教务处
20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