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三批拔尖创新人才和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14号)的精神,现将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应表格进行申报。
2、各单位、各部门经党总支上会讨论,给予推荐意见。
3、各单位、各部门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于2012年9月17日前上报到人事处。
4、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2012年9月20日统一将材料上报到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闫晶
学院人事处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