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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12月4日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被确定为2012年这一宣传活动的主题。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至今已经30年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因此,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大力开展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院广大师生加强对将宪法知识的学习,真正了解宪法、掌握宪法,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oc

附件2: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http://www.zgdsw.org.cn/GB/n/2012/1205/c218988-1979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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