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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固定办公电话费用包干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院固定办公电话管理,减少费用支出,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实行部门固定办公电话费用包干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固定办公电话数量和业务开通范围,并将所属固定办公电话的开通范围在2013年10月25日前报实训与教育技术中心。

2、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决定本单位、本部门每部固定办公电话的充值金额,并将结果在2013年10月25日前报计划财务处。

3、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固定办公电话费用支出,并确保所属办公电话开机畅通,费用不足自行充值,不得停机。

学院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控按照学院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费用支出,并将固定办公电话费用控制情况作为部门和个人考核评先的条件之一。

附件:学院办公电话数量及包干费用表.doc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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