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吉林市政府和永吉县政府关于“冬季防火”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为了将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学院领导对安全工作的一贯要求,在学院领导的统一安排下,下一步学院将划分安全防火责任区。为此,请学院各部门将所辖区域(包括:走廊、大厅等)及范围内的办公室、教研室、教室、实训室、演练场等部位的安全防火责任人名单确定后,在门上做好标注,并将具体人员名单传至保卫处消防科,各部门要建立起安全防火日检查记录本,对于安全防火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学院安全防火委员会将在下一周组织第二次安全大检查中把此项工作作为检查的内容。上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25日(下周一)下午3:00,上报联系人:李春哲,电话:66136099
附表:请各部门按如下表格填写
楼体 | 部门 | 楼层 | 房间号 | 安全防火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