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火灾、洪水、地震等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学院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水、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学院校舍淹没、倒塌、师生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成立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云龙、于俊秋

副组长:王丽秋、曹炳志、王 华

组 员:各系部主任、书记,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电话:66137266、66137199、66136900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137110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学院突发事件的研究和预防,及时制定方案,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物资设备,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组、学生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报警及信息传递组、师生疏散引导组、师生逃生组织组。

1、安全保卫组

组 长:张 磊 电 话:15844201518

副组长:李春泽 电 话:15944283053

组 员:安全保卫处全体成员

职 责:(1)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劝阻闲散人员尽快离开现场,维护校园秩序,尽量缩小影响,特别是尽量避免人员的伤亡。

(3)维护灾害中和灾害后校园的安全稳定,对在救灾过程中实施违法活动的少数个别人员,要及时通报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限制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4)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2、学生工作组

组 长:刘树全 电 话: 13944640581

副组长: 韩兵兵 电 话: 13894701509

组 员:学生工作处全体成员和各系、部书记、主任

职 责:学生工作组的全体人员在接到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发现场,与安全保卫组紧密配合、共同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疏导、劝阻、教育学生,迅速控制现场,疏散现场人员,防止事态扩大。

3、后勤服务组

组 长:张兴志 电 话: 13844622908

副组长:李勇智 电 话: 13079708880

付德才 电 话: 13604468995

组 员: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

后勤服务组电话:66137160

职 责: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后勤服务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车辆,迅速到达事发现场,随时听从调遣,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后勤服务组要做好其他应急物资的保障准备工作,以备不时之需,确保应急处置的各种需要。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 周环宇 电 话:13894706377

副组长:盛继前 电 话:15843269801

职 责: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对在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 王 欣 电 话:13079786227

副组长: 王 洋 电 话:13944239719

医疗救护组电话: 66137306

组 员:院卫生所工作人员

职 责:学院卫生所为医疗救护组,承担火灾、洪水、地震等应急事件的现场的临时救护工作。日常工作中要备好应急事件发生后所必须的医疗器材、药品和各种器械。应急事件发生后,医疗救护组除要积极进行现场救护外,还必须与有关医疗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以备对发生事件中的伤员进行及时的救治。

6、报警及信息传递组

组 长:各系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

组 员:各系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员

职 责:学院要形成信息传递报送网络,成员由保卫处、总务与资产管理处、学生处负责人、各系书记、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级学生安全员构成,发生突发情况情况时,各系书记要第一时间拨打保卫处报警电话(66136110),同时向学生处报告,由保卫处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

7、师生疏散引导组:

组 长: 各系书记

副组长:各系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

组 员: 各班级疏散安全员

职 责:(1)指挥各班安全员,迅速赶到各楼道和楼梯间、逃生出口就位,按照学院制定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实训楼、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逃生路线有序逃生。

(2)组织学生从走廊、楼梯间和逃生出口等部位疏散撤离。

8、师生逃生组织组

组 长各系主任

副组长:任课教师

组 员: 各班组织员

职 责:(1)负责组织学生在教室内列队有秩序的撤离教室。

(2)负责学生在走廊和楼梯间内逃生时班级队伍秩序的有效组织,以及班级学生逃离教学楼后在操场上队伍的组织和清点人数的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院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吉林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院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学院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院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及树木等建筑物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院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省教育厅、吉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院校大队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院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本院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

(1)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学院的救援和疏导。学院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班主任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病、弱同学撤离。

(5)学院各楼门卫听到信号后要打开所有大门,并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6)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逐级报告学院领导。院领导立即指挥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逐级报告学院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26日

下一篇:关于变更学院干部值班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