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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学院各处、系、部、室:

学院安全防火委员会要求全院各部门,节日放假前对所管辖范围认真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火检查,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保卫处;在学生离校后,检查所管的教室内的灯、电源、水是否全部关闭,门、窗是否上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院安全防火委员会。在节日放假前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本部门公有贵重物品请存放到有防盗门房间的铁柜内。办公室不准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各财务部门和持有现金的部门,假期都要将现金存入银行。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的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像机等)及钱款,放假期间不能存放在办公室内。发生丢失由个人负责。

二、加强对值班、值宿人员的管理,各部门值班人员不准漏岗,漏岗按欠勤处理。干部值班的同志到岗后,请到干部值班室签到。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各部门自行安排的和学院安排的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漏岗。漏岗按欠勤处理。干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校园的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通知相关处室。

三、节日放假期间,为确保学院各楼内的安全,学院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一律封闭管理。放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进入各楼的,请到门卫认真登记进入时间和任务、本人手机号码后领取钥匙。进楼后必须在楼内锁门,并同时负责本楼的安全、防火。未登记者一律不准进入楼内。门卫不认识的职工请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凡进封闭楼的职工晚间必须在18点前离开,到门卫登记离开时间、交还钥匙。放假期间封闭楼设值班人员。任何部门(或个人)使用封闭楼(教室、寝室、实训楼)上课或在校内实习的,必须负责使用地的安全,包括使用后的清楼和锁闭门窗。假期对外租借教室的,必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到安全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使用。

四、后勤职工进楼工作的,请到各单体门卫登记进入时间、本人手机号码后领取钥匙,进楼后必须在楼内锁门。工作期间由其负责该楼内安全、防火,工作结束后负责清楼和锁门,到门卫登记离开时间、交还钥匙。

五、节日放假期间外来施工队到院施工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安全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院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学院值班人员管理,负责施工地点的安全、防火。在楼内施工的负责清楼和锁门。无临时出入证的院外人员和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学院。

六、假期需要安排值班的部门,请将值班工作安排好,在放假前将名单报安全保卫处。

学院安全委员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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