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迎评促建工作进程安排,请各分项自评报告责任人做好分项自评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工作。
收取时间:9月19日前。
收取形式:分项自评报告的电子版请发送到评建办专用邮箱:sfx3099@126.com。
文件命名方式:
以部门为单位,压缩包命名方式:分项自评报告-部门名称-姓名;
压缩包内文件:文件命名方式:分项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名称-姓名。
评建办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