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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国庆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

学院安全防火委员会要求全院各部门,假前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火检查,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保卫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 一)、在学生离校后,检查所管的教室内的灯、电源、水是否全部关闭,门、窗是否上锁,个人物品是否全部拿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二)、本部门公有贵重物品请存放到有防盗门房间的铁柜内。办公室不准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各财务部门和持有现金的部门,假期都要将现金存入银行。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的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像机等)及钱款,放假期间不能存放在办公室内。发生丢失由个人负责。

( 三)、加强对各单体门卫、值宿人员的管理,值班人员不准漏岗,漏岗按欠勤处理。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工作。值班人员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通知相关处室。

(四)、为确保学院各楼内的安全,学院在假期间实行全天封闭管理,(9月29日-10月7日)校区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公寓楼一律封闭管理。假期因工作需要进入各楼的,请到值班室认真登记进入时间和任务、本人手机号码后,方可进入,同时,注意本楼的安全防火。未登记者一律不准进入楼内。门卫不认识的职工请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凡进封闭楼的职工晚间必须在18点前离开,到门卫登记离开时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使用封闭楼(教室、寝室、实训室、)上课或在校内实习的,必须事前需经有关部门领导书面许可方可使用,同时,负责使用地的安全,包括使用后的清楼和锁闭门窗。假期对外租借教室的,必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到安全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使用。后勤职工进楼工作的,请到值班室登记进入时间、本人手机号码后方可进入。工作期间由其负责该楼内安全、防火。

( 五)、工作结束后负责清楼和锁门,到值班室登记离开时间、交还钥匙。

(六)、放假期间,学院各单位如需安排外来人员进行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施工等,需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到安全保卫处办理外来人员登记。办理外来人员出入证,外来施工人员凭外来人员出入证,出入施工场所。安装、维修设备期间,相关部门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施工场所的安全防盗、防火等监管工作。

(七)放假期间,任何人严禁私自将学院物品向外运送。各实行封闭管理,单体楼的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院办公物品出入制度,凡由楼内向外运送的学院的物品,需凭本部门负责人签发的物品出门证,经值班人查验后方可放行。

( 八)、各部门假期需要安排值班的部门,请将值班工作安排好,在放假前将名单报安全保卫处。

二、学生管理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加强对“十、一”长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假前统一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校内治安安全、校内宿舍、防网络诈骗的安全教育。

(二)、“十、一”长假期间,留校学生严格遵守请消假制度,禁止晚归、夜不归寝。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住宿。

(三)、学生公寓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巡视、检查。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校园“110”报警电话:36110

学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地点:安全保卫处综合科。

联系电话:36459

保卫处

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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