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院的首要政治任务。
为精心组织好全会精神的宣讲,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专家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吉宣电[2014] 32号)要求,学院研究,决定于12月3日14:00时在学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请全院教职工和部分学生代表届时参加。
学 院 党 委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