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个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五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 吉人社函字〔 2015 〕47 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吉林省第五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见附件 参报人员务必在7月15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
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五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zip
人事处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