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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学院党校第十七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学院党校决定对发展对象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骨干培训班的基础上,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举办党校第十七期培训班。

培训日期:2015年11月16日—25日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学员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强化掌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十八大以来党的新党章、新理念、中国梦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新的解读,使学员坚定理想信仰,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为主,以录像教学为辅,学员分组讨论及自学等形式,共计28学时。

三、培训内容、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培训内容

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历史,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前时事政策教育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期培训班时间:11月16日--11月25日

培训地点: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请学院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各系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开班仪式和结业仪式。

四、培训学员的推选

各党总支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培训学员的推选工作。今年下半年确定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培训,各系党总支可增加1人参加培训;教工下半年发展对象也要参加本期培训班。

请各党总支于11月11日下班前将参加培训学员名单报党校办公室(组织部)。

学院党校办公室根据上报学员进行分组。设班主任进行统一管理。

五、考试与考核

本期培训班结业成绩构成:结业考试成绩(60%)和日常考核成绩(40%)。考试成绩合格,且无旷课、无违规、无违纪行为,请假不超过培训4学时者准予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纪律要求

1.学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注意听讲,做好笔记;

2.学员在上课前10分钟入场,上课及考试时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场时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

3.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学员,应提前2天持所在系党总支盖章、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的请假条到党校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准假。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党校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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