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净化研究生考试环境系列活动的通知》吉招委联字【2015】7号文件(见附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细致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意识,遵纪守法,共同净化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