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号),决定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进行转发,详见附件。请各部门按要求填报。
科研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