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2016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10月17日,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网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李秀春 联系电话:66137789 663055
人事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