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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省直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数据上报的通知

各教职工:

2017年度省直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数据上报工作已经开始。

199471日至19991231日参加工作的201611日以后晋升职称或职务的教职工,请将职称证或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于310日前报送至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办公楼310室),作为住房货币化补贴数据的更改依据。

注:已发放过住房补贴的教职工不需上报。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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