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和工程类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和《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和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认真贯彻落实。
以上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类似文件自新办法施行之日废止。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