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学院精准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规范,有效防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把精准扶贫工作建成民心工程、廉洁工程,现就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
1、严禁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确定扶贫对象;
2、严禁滥用职权,打招呼、“走后门”,优亲厚友;
3、严禁违规为扶贫对象分户、迁户;
4、严禁帮助他人违规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等政策;5、严禁编造虚假数据,套取、骗取扶贫物资和资金;
6、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执行扶贫政策;
7、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拖欠、冒领、抵扣扶贫物资和资金;
8、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
9、严禁违反程序和规定实施扶贫项目建设;
10、严禁扶贫工作队员在帮扶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言行。
二、严格监督检查
1、认真自查自纠。扶贫办、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要严格按照学院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适时开展自查自纠。
2、强化工作督查。学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深入帮扶村开展督促指导,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政策标准,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
3、开展专项巡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创新监督方式,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开展专项巡查。要注重联动督查,把监督覆盖到精准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不按规定执行精准扶贫工作相关政策,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开展廉政约谈;构成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