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全校教职工招聘学生工作辅导员若干名。此次招聘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愿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3.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能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
二、招聘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报名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填报辅导员招聘登记表,于6月27日(周三)下班前到办公楼108人事处报名并接受咨询。
四、其他说明
辅导员属于双重身份,既是教师又是行政管理干部。实行双线晋升,既可以正常参评职称,也可按照《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人事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