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院2017年度骨干教师、优秀专业带头人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各职能部门初审、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给人事处。电话:37789
人事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