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纪律要求,严防节日不正之风,进一步打造学院清正廉洁、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中秋节、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的重要节点,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加强对关于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各单位“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教育部“红七条”“六禁令”的有关要求,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明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9.严禁利用各类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10.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11.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12.严禁从事其他方面有关违纪违规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紧盯时间节点早提醒、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惩不贷,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432—66136800;0432--66137300
中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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