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Ta 改变了我”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现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生活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幸福感,从大众视角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激发吉林省各族人民满怀激情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同时配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部署,即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开展“Ta 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紧扣“Ta改变了我”这一主题,通过回顾、书写自身的奋斗故事和命运的改变,从“我”说起,以小见大展现全校党员干部群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一心、顽强奋斗、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伟大成就。可以结合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抗疫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心使命、中国梦等重大主题,也可以结合身边的事、具体的人。“Ta”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党组织,我们所处的这个伟大时代。改变的可以是“我”的工作、生活、命运轨迹,也可以是思想状态、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等,从而展现新时代奋斗者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三、投稿方式

稿件(电子版)以总支为单位在征文截止日之前,报送至宣传统战部,联系人:赵丙阳电话:13943280488。

四、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2.紧扣主题,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流畅,感染力强。题目自拟,征文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可配音视频及图片。字数适当,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稿件投递要求:征文电子文档名称、邮件标题、征文标题都要以“【Ta 改变了我】+作品名称+部门名称”的形式明确标注。投稿者均须在文章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号;注明单位、职务;学生投稿,注明学院、班级。不提交个人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作品展示

学校将根据来搞质量,择优向“学习强国”平台推荐。

六、作品评选

此次活动设置作品征集、展示、评选三个环节。

宣传统战部

2021年4月13日

下一篇: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