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教务处初审、专家组评审、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议,2021年教学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和2022年教学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08月04日-08月0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教务处。
教务处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