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教科研课题结项验收工作、2022年教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课题结项验收工作
(一)申报范围
达到验收标准、完成预期成果并完成研究工作的课题。
(二)材料要求
1. 申报结项验收的课题须填写《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课题验收表》和《汇总表》;
2. 根据研究开展情况,将:
(1)《立项申报书》扫描材料(PDF格式电子版)
(2)《验收书》(WORD格式电子版)
(3)《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版)
(4)研究报告(PDF格式电子版)
(5)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电子版)
(6)承诺书(手写签字扫描版)
以上6个材料以“项目负责人-校级项目验收材料”为文件夹名,存于一个文件夹。
注:
如有变更,需将《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变更审批表》批复原件的扫描材料电子版附文件夹中。
项目负责人依据《立项申报书》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预期结题时间进行自查,将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方案等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扫描,自查达到预期结项验收要求,自制佐证材料目录,需与扫描材料顺序一致,存于《佐证材料》PDF格式的一个文件中。将拟结项材料由所在分院或部门进行初审,留取反馈初审意见截图即可,存于文件夹中,一并提交。
本次结项验收以专家评审方式进行,不进行答辩,附全相关结项验收材料,所有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待结项验收评审后,按专家意见修改,将修改后所有材料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校级改后验收材料”发科研处邮箱。改后结项验收表纸质版报送一式3份(结项验收表不装订,需要所属部门审核的,请各部门统一签署意见及盖章),承诺书纸质签字材料一式1份,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2022年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选题要求
1. 学校2022年课题立项申报,请参照《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教科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选题申报。
2. 申请人可据《指南》拟定具体题目进行选题申报。科技类项目申报团队需结合实际业务或自身擅长的研究领域拟定课题申报。
3. 申报人选题时,应秉持“产教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应用为主,贴合实际,符合学院发展策略。
(二)立项要求
1. 立项的课题研究内容要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要能够解决学校或相关领域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重大的改革与创新。
2. 申报人在课题立项、研究过程、预期成果设计时,要切实注重研究人在自身业务或擅长研究领域、研究方向上的学术成长、成果积累和专业技术技能传承与积累。
3. 申报人在申请立项前,对自己拟申报的课题应积极征询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和建议,并注重专业学科交叉及团队合作。
4.除切实必要的专项课题之外,课题研究时限为2年。
(三)材料要求
1. 申报立项评审的课题需填写
(1)《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盲审表》
(3)《立项申报情况汇总表》
(4)承诺书(手写签字扫描版)
以上4项材料,只交WORD格式电子版,存于同一文件夹,按“项目负责人-2022校级立项材料”命名文件夹。本次评审采用专家盲审方式进行,立项材料要规范、严谨、真实。立项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属分院或部门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截图存于“项目负责人-2022校级立项材料”文件夹中。待立项评审后,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将修改后所有材料电子版按“项目负责人-2022校级立项改后材料”发科研处邮箱。改后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不装订)和承诺书(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时间另行通知),需要本人手写签字及所属部门审核的请各部门统一签署意见及盖章。
2. 依照《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课题负责人职称为讲师或以上职称,如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老师,可经两位具有教授职称的推荐人推荐方可申报;一位教师最多可同时主持一个项目,参研一个项目;若无主持项目,一位教师最多可参研两个项目。
3.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封面的“申报编号”、“立项编号”个人不要填写;“课题类别”由个人填写,请选项填写对应的编号,限报1项:1.教研类课题 2.社科类课题 3.科技类课题 4.专项类课题。
4. 填写《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盲审表》时注意,要隐去姓名、部门等相关信息。
三、其他事项
(一)通知中涉及的表格请见附件“相关附件”文件夹;
(二)通知中涉及到的课题结、立项材料,评审验收前只交电子版。评审验收后,按专家修改意见提交所有评审后材料电子版和各项目《验收书》、《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不装订,按上述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结、立项课题电子版材料应按要求进行命名。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申报所有材料发给项目所属分院或部门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截图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jtyjkyc@126.com;
(四)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组成员以立项文件或已获批的变更申请为准;
(五)如需延期,请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9月23日负责人提交电子版,纸质一式3份(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请课题结、立项的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前。请各部门切实做好落实和组织工作;
(七)本次评审为校外评审,无答辩,结项材料需全面、清晰的附完整体现研究过程的相关成果。立项评审为盲审;
(八)结、立项项目负责人签署承诺书,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