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吉林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3。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3年9月16日15:00前将附件1中的《汇总表》电子版和附件2案例电子版材料(以“姓名-部门-手机号为压缩文件名”)发送至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邮箱jtyzljkc@163.com。
相关咨询滕文媛(集团号661036)。
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2023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