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吉教职成〔2023〕9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教材建设实际,学校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教材应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用于职业学校的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2.重点支持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领域相关专业课程教材;中高职贯通长学制专业课程教材;“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
3.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明确由国家统编或统一规划的教材,不参与本次评选。
4.已经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直接纳入省级规划教材,不重新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最多可申报1种。
2.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3.各部门申报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4.凡符合申报条件且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作者)的教材,均可申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1个版本。
三、申报时间、材料
1.各部门在10月8日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材料具体包括:《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应用证明》。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5173088@qq.com。确定推荐名单后再上交纸质版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定推荐名单后再上交报送纸质教材1本或1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1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时间、材料
根据上级单位工作要求组织教材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