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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3年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总结经验、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全校大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评选2023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通知》(吉学助中心〔2023〕6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件评选条件和要求,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个人相关材料及审批表送到学生处。

一、推荐范围: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育工作者。

(二)认真贯彻落实并熟悉掌握国家、省和本地学生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遵守法纪法规,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

(四)连续从事学生资助相关工作满2年,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

(五)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表现优秀。

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拟推荐吉林省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0月31日后,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通过评审会议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所有报送的推荐、证明材料均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部门公章,无公章、签字的视为无效材料。


1、《拟推荐吉林省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

2、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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