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通知精神,我校被评为“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并增补2023年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名额1名。依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通知》(吉学助中心〔2023〕62号)文件精神,经自愿报名,所在党总支审核,学校研究确定,增补推荐于沛弘同志参评2023年度全省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3年12月15日-1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委联系,电话:0432-66136800。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