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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23号)(附件1)、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函》(附件 2)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标准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通过省教育厅推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教育。

通过其他渠道推荐:请参照附件1中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领域。

二、申报限额

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教育:各单位(部门)限报1项,按专家组评分排序在前2位的项目推荐到省教育厅。

其它领域:不限。

三、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书。

各单位(部门)认真填写《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试点项目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动态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着重加强经验交流。

(二)提交申报书。

提交时间:2026年5月8日16:00前

提交方式:《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PDF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申报书(盖章)PDF电子版:“XX单位(部门)+2026年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命名,发送到邮箱974668556@qq.com

注:如有参与单位,申报书需签字并加盖参与单位公章。

2.申报书(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行政楼513办公室。

四、项目建设

(一)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71月-202812月,主要通过分析工作需求、梳理适用标准、建立标准体系、补充制定标准、标准实施应用、持续改进标准等相关标准化活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探索发现标准需求和总结推广标准化经验等。

(二)试点项目建设期内,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标准委。

(三)试点项目建设期满后,承担单位应对照《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开展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国家标准委。

联系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陈莹莹,18043810787

2026年4月20日

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初审:郝延春 复审:宫汝航 终审:盛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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