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学校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吉财资〔2022〕1188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对翻斗车和一吨翻两辆车进行报废处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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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13596218511
联系人:罗老师
资产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