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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我院被评为2011-2013年度吉林市文明单位

为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吉林市2011-201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我院获得2011-2013年度吉林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从2002年以来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

三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创建一流的高职院校为目标,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学院党的建设、省高职示范校建设、新校区建设的主线,努力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学院新一轮发展相结合,与学院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结合,在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提升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综合办学实力的同时,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较好地实现了办学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相互交融、相互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及其成果在办学中的导向、动力作用日益凸显,为促进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升,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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